当前位置: 首页 · 教育教学 · 实践教学 · 实验室管理 · 正文

实验室管理

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
来源:9159金沙申请大厅 发布日期:2022/01/01 点击量:

一、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指导思想,实行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制,学院院长为学院安全责任人,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,实验管理员为各个实验室安全责任人。

二、严格执行实验室等场所的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。

三、实验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知识,不得乱拉乱接电线,应选用安全、有保证的供电、用电器材。

四、实验室应经常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,保障安全。

五、进入实验室不得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、强电磁、辐射性、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。

六、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负责工作范围内的防火、防盗,下班时关闭设备的电源,离开时关好门窗。

七、各部门重要场所配备的各类消防器材,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。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消防知识,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线上安全培训。

八、工作场所物品、设备要摆放整齐、有序,分类清楚,严禁乱堆乱放,保证消防通道畅通。

九、实验室钥匙由指定的专人保管,不能随意转借,丢失要声明,出入请随手关门。

十、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,重要场所安装警报装置,并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,预防设备漏电,影响安全。

十一、一旦发生火灾、被盗等安全问题,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和保卫处,并采取紧急措施,迅速切断电源,扑灭火种并及时汇报。设备被盗要保护好现场。

十二、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,要认真分析,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,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上一条: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验室资产管理制度
下一条:9159金沙申请大厅实验室学生管理制度

9159金沙申请大厅 - 金沙集团app最新版下载 © 版权所有 地址: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| 邮编:641100  ICP备案号:蜀ICP备05006381号-1